10月21日下午,繼續教育學院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集中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四部法律法規。
會上,孫志文副院長利用ppt課件領學了上述四個法律法規,對每一部法律頒布的歷史意義、作用、內容構成、修訂過程等進行了詳細的解讀。學習中大家認真聽講,仔細記筆記,對各部法律有了一定認知,明確了《憲法》是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教育法》是我國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對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促進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教育制度,加速教育法制建設,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社會生活、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經濟文化交流所發揮作用及《民族區域自治法》在增進各地區民族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所具有的重要意義。會后,大家對相關問題進行了進一步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