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下午,校黨委組織部組織全校處級領導干部召開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專題培訓會。校黨委副書記張國棟出席了此次會議,會議由黨委委員、組織部部長吳靜怡主持。

首先,吳部長傳達了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關于2021年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會議精神和校黨委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的總體部署要求。她強調貫徹落實好《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兩項法規”,做好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責任重大、意義深遠。

隨后,張國棟副書記通報了2019年以來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開展情況及問題案例說明。就做好2021年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填報工作提出了四點要求:一是充分認識中央實施“兩項法規”的重要意義,站在“對黨忠誠”的政治高度做好填報工作,做到實事求是地報告個人有關情況。二是把握好填報細節。要在填報時仔細閱讀每一欄下面的說明,并與家屬做好溝通交流,做到準確全面地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三是嚴格按照填報要求,對所有該填報的內容做到務必填報,對掌握不準的也要如實填報。切實做到“四個到位”,確保填報規范、真實、準確、完整,避免漏報、瞞報。四是組織部門在黨委領導下,精心組織部署,要采取有效的方式抓好學習培訓,加大審核把關力度,確保填報內容完整規范,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壓緊壓實查核和認定處理工作責任,要著力抓好查核結果認定處理。
最后,黨委組織部干部科負責同志,重點解讀了《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的填報細則及易錯易漏要點,普及各種輔助查詢APP。并于會后對相關問題進行了答疑,對部分領導干部進行“一對一”培訓。